根据省生态环境厅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》与《关于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,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,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内容如下:
一、管理科室须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,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。
二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示栏由本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制作,对其公示信息真实性负责和监督把关。
三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:
(一)1、危险废物名称、代码:废油、油脂 900-249-08
2、产废工艺:机械润滑; 危废危害特性:易燃性。
3、贮存场所位置:厂区的危废库暂存(厂区南侧)。危险废物最大贮存能力:1吨;
4、处置方法: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。
(二)1、危险废物名称、代码:化验室废液(不含剧毒) 900-047-49
2、产废工艺:化验室废液; 危废危害特性:腐蚀性。
3、贮存场所位置:厂区的危废库暂存(厂区南侧)。危险废物最大贮存能力:0.5吨;
4、处置方法: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。
(三)1、危险废物名称、代码:灯管 900-023-29
2、产废工艺:废气处置设施; 危废危害特性:毒性。
3、贮存场所位置:厂区的危废库暂存(厂区南侧)。危险废物最大贮存能力:0.2吨;
4、处置方法: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。
(四)1、危险废物名称、代码:废活性炭 900-039-49
2、产废工艺:废气处置设施; 危废危害特性:毒性。
3、贮存场所位置:厂区的危废库暂存(厂区南侧)。危险废物最大贮存能力:2.5吨;
4、处置方法: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。
四、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应急处置措施:
公司已建立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物资储备,增加了必要的应急处置、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和物资的储备,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,确保参加处置突发事件时救助人员自身安全,及时有效地当值环境污染的扩散。
(一)、火灾事件应急处理:先控制,后消灭。根据火灾的特点,采取统一指挥,以快治快;堵截火势、防止蔓延;重点突破、排除险情;分割包围、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。
1、火灾事件发生时,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值班长报告(如火势大应立即拨打119报警)。
2、值班长应立即通知应急总指挥,同时安排就近取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。
3、应急指挥在接到电话后应第一时间赶往事件现场,启动应急救援预案,调集人员灭火。在火灾现场判断火灾大小,决定是否向消防大队报警。
4、应急救援组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,进行火情侦查、火灾扑救,疏散警戒组安排无关人员从上风向或侧风向尽快撤离。
5、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、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、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,燃烧产物是否有毒。查看货场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品,如存在应尽快转移。
6、火势较大时,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,然后逐步扑灭火势。
7、消防灭火时应同时关闭厂区总排放口,一旦发生火灾事故,在厂区总排放口采用消防沙袋进行堵截,避免消防废水溢出厂外。同时,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消防废水进行处置,对环境影响较小。
8、当时间扩大需要紧急撤退的情况,应按照统一的撤退方法及时撤退。
9、火灾扑灭后,仍要派人监护现场、消灭余火。保护现场并接受事件调查。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环境主管部门。
(二)、天然气泄漏事件应急处理
1、巡检工处置要点
(1)发现天然气管道泄露后立即上报领导和燃气公司。
(2)进行现场警戒,疏散人员,组织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区域。
(3)对现场周围持续进行可燃气体监测。
(4)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并执行相应指令。
(5)严格按照监护方案进行抢修现场监护。
2、总指挥处置要点:
(1)接到巡检人员汇报管道发生泄露,确认时间发生下令启动应急预案。
(2)组织人员对事发现场进行隔离、警戒。
(3)根据情况通知周边企业,引导疏散群众。
(4)根据情况通知公安、消防、环保等单位。
(5)设人在路口引导抢修车辆。
(6)配合现场抢修组开展应急抢修工作。
(三)、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
1、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途径是火灾事件次生CO、VOCs等污染物及废气处理设施非正常工况时等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。
火灾事件次生CO、VOCs很难在传播途径上进行消减,因此主要防止措施在于灭火,具体措施参照火灾事件。
当环保设施处于非正常工况时,处理效率会下降,会导致废气、危废、烟尘、SO2、NOx排放超标,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。公司配备备用活性炭,当废气处理措施出现异常时,立即检修,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。若短时间不能恢复正常,停止生产,从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。
(四)防治水体污染的措施
1、发生火灾事故时,现场人员第一时间向值班长汇报,值班长上报应急领导小组。
2、应急领导救援小组接到报告后,立即安排人员前往查看厂区雨水总排放口,确认总排放已截断,如截断装置出现异常,及时用消防沙袋填充。
3、事件处理过程中,及时使用消防沙袋进行围堵,尽量避免泄漏物、消防废水等进入下水道等封闭空间。
4、事件处理后,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泄漏物、消防废水、消防沙等进行清理处置。
五、根据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,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拨打外部救援电话:
青岛平度市消防大队:119
急救中心:120
公安部门:110/0532-87362451
应急管理局:0532-88331519
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:0532-88372336
平度市人民医院:0532-58962001
危险废物管理责任人:毛健 联系电话:13698693548
2021年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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